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模板⑥篇)-爱游戏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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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5 21:18:39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省市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六法组办〔2020〕3号)文件部署,六安市财政局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全局参与、全市联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重点工作和成效及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0年重点工作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纳入加强社会建设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战略布局之中,层层压实责任,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发展有方向、改革有创新、实施有步骤、工作有成效。 二是按照《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的要求,在财政门户网站设专栏,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项目等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严格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预算编制流程。对符合政府采购目录项目,按要求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有机衔接。2020年全市共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315个,预算金额81733.9万元,2020年全市已实施项目677个,已支付资金73500万元,占预算的89.92%。其中市本级实施项目376个,支付资金19161万元,占市本级预算金额的84.55%;县区实施项目301个,支付资金54339万元,占县区预算金额的91.99%。
(二)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一是稳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ppp项目库管理。明确项目入库流程,新项目入库,先入储备清单,再申报进入管理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更新项目管理信息;开通疫情防控项目绿色通道,有助于疫情防控的项目,即报即审、合规即报;ppp项目清理排查,防止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及时上报纳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管理的ppp项目清单。二是认真研究市区共建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机制。按照“谁主张谁支出、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六安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市区分担机制,切实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财政支出保障。三是开展ppp项目日常绩效监管。对市县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是否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进行监控,切实防范财政支付风险;根据ppp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参与部分ppp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评。据省厅下发的本年第三期通报,我市ppp项目落地35个、开工31个,均居全省第二。
(三)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降费政策,及时调整项目库;认真做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更新工作,确保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及时转发、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和政策精神,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成立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收费标准执行规范,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门户网站适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授权,会同发改部门研究出台我市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政策,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在省定标准上降低10%,全年减收160万元。
(四)全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装备、办案、业务工作经费等。一是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全额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2020年安排市公安部门办案业务费4488.4万元、市检察院办案业务费204.7万元、市法院办案业务费340万元、市司法局办案业务费66万元。安排市公安部门业务装备经费751.66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2338.61万元,市检察院业务装备经费184万元、市法院业务装备经费295万元、市司法局业务装备经费155万元。二是切实保障行政复议经费。2020年市司法局安排行政复议、督查、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等经费33万元。三是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了强化法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定期交流,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2020年安排市司法局依法治市专项经费165万元。安排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经费58万元、法治文化建设经费14万元。
二、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除完成目标任务外还将结合自身职能优势侧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部门联动政策宣传,保障政策落实。与税务、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切实发挥稳预期、增强企业信心的重要作用。着重加强涉企收费减免的宣传力度,根据国家、省收费管理政策变化和本地实际,继续动态调整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着重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意义和内容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意味着政府从财政资金的直接使用者向分配者、监管者转变,更意味着财政支出的不断透明化和规范化,一些预算单位已习惯过去的工作方式,难免会出现部分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情况。为此,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
(二)继续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乱收费举报投诉电话的宣传,加大调研力度,密切关注重点部门,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不断强化ppp项目监管。对照ppp项目政策规定,用足用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准确测算财政支出责任,审慎预测财政承受能力;认真开展新入库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严格项目入库审核,推动ppp项目规范健康发展;协同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在库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预算编制和兑现工作,以及部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市区分担清算和资金结算工作。
(四)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系列经费保障。2021年继续加大对市公检法司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和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及依法治市专项经费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
20xx年,宜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宜兴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善财政法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财政监督,创新普法宣传,不断创新和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 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着力加强长效机制管理,将依法理财与财政改革发展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以法治财政标准化考核指标为指引,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以省厅调研督查组反馈意见内部通报、兼职法治联络员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中发现的漏洞和不足,督促科室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着力形成法治建设齐抓共管的新局面。通过全局上下的不懈努力,今年我局连续第三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财政法治标准化管理优秀单位”。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以擦亮打响“宜兴业”营商环境品牌为目标,对标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做好非盈利企业免税资格认定工作。二是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压缩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许可时限,由法定10天压缩至5天。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缩减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办理时限。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做好“互联网 监管”信息录入上报,完成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现电子票据“真改真用,全面替代”。
(三)规范文件制定确保履职有效。一是牵头制订《宜兴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初稿经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已提交市政府审议。《办法》作为规范本级专项资金的重要指引,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共清理由财政局主管实施或牵头实施的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继续有效6件,失效4件,建议废止8件,确保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是落实省厅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范围和基本结构,做到表述规范和制定说明规范,提升财政规范性文件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水平和合法性审查能力。今年首次按照法定要求制定出台局规范性文件《宜兴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已步入法治化轨道。
(四)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一是印发《宜兴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细化调整,避免执法随意性。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并进行动态调整。三是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相关工作。四是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和财政内审内控等工作。受理“人民来信”提交的《履职申请书》,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对宜兴市“某项目财政支出”事项开展财政监督。
(五)依法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一是出台了《宜兴市财政局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管理权责,规范案件受理、办理程序,巩固涉法涉诉工作联动机制。严格实行当日登记流转制度,明确业务科室提交法制审查的期限及法制机构法制审查的期限,确保不超时、不空转。二是强化法制审查事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强化专业力量,切实防控风险,明确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处理决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等行政行为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查,未经法制审查不得提交财政部门负责人审签。先后参与合同审核、国资采购投诉、下属国企清算等各类法律事务,妥善处置“王某”上诉案,“某物资公司”、“张某”、“徐某某”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访投诉、履职申请等各类涉法涉诉案件12起,协办市政府办公室提供相关政府信息5起。至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败诉或复议失败。同时,积极加强案例运用,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我局上报的“某系统公司信息公开案”被市依法治市办评为“年度信息公开类典型法治案例”。
(六)深入推进财政普法教育。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财政干部专题学法等制度,加强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利用“财政大讲堂”等形式,系统学习《保密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编印《财政法律法规整理》以及《法律知识题库》,人手一本下发至基层局。举办我局法律知识测试以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等系列活动。同时,为全面贯彻实施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我局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自查自评工作,先后参加了“宜兴司法”专栏第二轮集中履职评议,无锡市局“财政宣传月”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利用电子屏组织开展法治财政动漫微视频、民法典、“宪法宣传月”系列展播活动,营造法治财政浓厚文化氛围。特别是年初由我局策划制作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题动漫,在全省首次推出,得到了省厅的肯定与转载。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目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治干部队伍方面。受机构编制和人员年龄结构影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取得法律从业资格的专业人才较少;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方面。政策执行程序体现不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相对滞后。此外,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指导、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手段运用还不够充分。从存在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主要是以前财政传统业务对部门执法能力的要求不高,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资金涉及面广、群众维权意识加强等,都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完善制度设计,理清工作思路,坚持依法履责。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前谋划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牵头制定《宜兴市财政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法规工作)工作要点》,并召开专题会议分解部署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注重加强自身法治能力建设,带头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建设指导督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本年度本机关未发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未出庭应诉行为。
四、20xx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加强建章立制,把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统一起来,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推进全市各类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推进法治建设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财政业务相融合,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管。
(二)形成法治财政管理合力。通过以案释法,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培养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及工作效率,推动全员参与法治财政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局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三)加大依法监督力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在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监督检查成果的利用。同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规范化水平,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财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财政执法公信力。
(四)增强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开辟惠企政策兑现“快车道”,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大力宣传解读新修订的政府采购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为重点,深入开展财政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3
20xx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为武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财政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印发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各项专题学习活动,推动全体财政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财政行政执法等工作,在承担起草财政“十四五”规划等重要文件过程中,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项波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衔接、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工作格局,全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地实施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依法履行职责,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完善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民生等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支持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推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中央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减免缓退抵”政策,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促进武汉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万企千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助推全市经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三)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切实保障经济安全。落实中央省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决策部署,制定工作责任清单,压实政府债务管理责任。做好政府债券项目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建立全口径预警监测机制,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财务处理及决算管理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教育、医疗卫生、科技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试行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优化采购营商环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运行更加高效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围绕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20xx年共出台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行政规范性文件被审查机构或人民法院认为违法或违法公平竞争的情况。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营商环境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制定谁梳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形成清理审查意见:继续有效24件、拟失效2件、拟废止9件、拟修改5件,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二)精简规范审批服务环境。一是按照“能简化就简化、能线上办理就线上办理、能不见面审批就不见面审批”的要求,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次数”的“五减”行动,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事项办结时限由省厅规定的90个工作日压缩到30个工作日,将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备案事项办结时限由财政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切实精简和规范各类审批事项。二是对“我要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组织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大力推进“一事联办”,将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企业将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三是全面推进非营利免税资格认定、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负担,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加强规范执法包容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 监管”。全面公开权责清单,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制定《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意见》,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处罚。
四、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
(一)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紧紧围绕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工作目标,树牢内控理念,强化风险防控,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效。20xx年,进一步推进和加强局财政内控建设工作,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修订出台了《武汉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武汉市财政局政策制定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武汉市财政局财务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等制度,明确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内控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依法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全市财政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大额专项资金、政府和政府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财政透明度。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并修改了《武汉市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武汉市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制度,建立全市财政系统基本一致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制定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局47人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普法教育,干部法治意识更加强烈
(一)突出重点对象,发挥示范引领。一是推进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尊法学法,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共学法4次。二是推进干部学法用法。制发《关于做好20xx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全局249名干部完成法宣在线2400积分,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制化、规范化。三是抓好机关普法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大财政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3次财政法治讲坛,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围绕工作职责,增强普法实效。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武汉市财政局20xx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具体任务,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发挥财政职能,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税收优惠政策》等法律法规,实现“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切实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三是重要时间节点向社会开展普法。利用4.15、12.4等宣传日、纪念日等重要事件节点向社会开展普法,先后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普法、应急普法宣传、20xx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
(三)注重法治文化,增强普法渗透力。一是加强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局政务大厅显示屏开设财政普法功能,循环播放法治宣传片。同时,在局史陈列室开设“学习贯彻财经法规 提升科学理财水平”“深化财政改革 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等相关财政法治专栏,不断展现财政法治发展历程。二是丰富机关法治文化。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组织开展全市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推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是开展政策措施普法。在局门户网站设置“财政普法”“减税降费”专栏,利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和颁布实施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知。
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财政普法宣传方法创新不多,少数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财政法治,为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4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常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法〔2020〕4号)提出的任务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六稳”“六保”任务的重要保障,财政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政管理行为不断规范,财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一年来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1.以法治助推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制度取得新成效
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目标,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强化预算约束、防范财政风险。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意识,代拟了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202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架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常州整体绩效管理体系。探索“红黄绿”预算评审制度,完善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机制。依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偏差率、审计监督情况综合评审,评审结果按“红黄绿”分类。
2.以法治引领“放管服”,放管服改革取得新成效
完善政务服务网建设,根据政务服务网建设相关要求,及时认领、修改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及相关办事指南,市财政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符合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相关指标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综合一窗。积极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突出关键环节,聚焦政府采购、专项资金、ppp和政府债务、行业诚信建设等领域工作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2020年制定《关于加强全市财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针对财政业务工作中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的重点环节,加强日常动态监控管理、强化信用约束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等措施、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推动社会诚信持续向好,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中,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电子票据相关政策指引,全市市级公立医院实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试点并顺利通过验收,实现了财政医疗票据网上申领、自助打印、实时查验、在线核销,有效简化了部门间的办事手续。
3.以法治规范高效履职,财政依法行政收获新成果
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要求,从制度层面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全过程有据可依。全年新增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建立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保证公开的信息内容合法、准确。重点推进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非涉密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公开率达到100%。权力清单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互联网 监管”所涉及财政监管事项清单认领和清单录入要求,完成市财政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录入,对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进行合法性审查。
4.以法治促进程序完善,财政行政决策取得新进展
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程序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要求,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复议诉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防范违法行政于未然,从而有效控制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率,保证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2020年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胜诉率达100%。建立公职律师管理机制,推动公职律师在参与重大事项合议、法律事务咨询论证、重点工作推进以及复议诉讼调解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公职律师在财政业务领域发挥专业作用。
5.以法治保障公正执法,财政监督权威有了新加强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内控长效机制。
6.普法造浓法治氛围,法治意识思维获得新提升
制定《常州市财政局2020法治工作要点》,并进行责任分解和组织实施,财政普法呈现三方面特点:创新普法宣传多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法治宣传,12000余人参加了“财政宣传月”活动,不断拓展财政普法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开展多层次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走进民法典》法治专题讲座。完成党员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总通过率达到100%。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在法治实践中强化法治意识和思维。
二、聚焦问题,找准差距弱项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按部就班多,欠缺新方法、新举措;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环节没能及时回应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在涉法涉诉管理方面,法治意识不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法治教育宣传方面,自选动作亮点不够多。“财政宣传月”活动已经连续开展7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都落入了一定的窠臼,亟需打造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新亮点。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坚持“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工作理念,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提升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及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合并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同时明确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压实法治责任。主持制定《常州市财政局2020法治工作要点》,对市委、市政府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
3.严格依法决策。完善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岗责流程和风险点,明确全局岗位及职责。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组织干部参加江苏省行政执法领证考试。落实信息公开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局班子成员出庭应诉率达100%。
4.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精心策划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增强法治观念,带领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主持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深入研讨《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原则,带头主动用法,持续推动财政业务迈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四、全力出击,全面奏响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攻坚最强音
1.开阔思路眼界,探索优化“放管服”改革新路径。站在改革发展最前沿、最高端,思考谋划财政“放管服”改革工作,破除思想藩篱,针对工作流程中的堵点、机制创新中的难点、服务对象的痛点,开阔思路眼界,开辟新路径,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积极推动事项网上办理。
2.强化程序保障,拓宽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渠道。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互联网等平台,发布信息、征求意见和反馈情况。涉及特定行业、产业的,有针对性地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对不同企业、行业影响存在较大差别的,注重听取各类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3.提升涉法涉诉工作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开展常态化的以案释法工作,注重收集财政执法相关案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真实案例讲解,切实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针对辖区法律专业匮乏的情况,探索开展内部挖潜和外部引援相结合,在加大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教育的同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增强辖区财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4.突出财政重点,创新推动法治宣传落地见效。创新财政法治宣传内容,把财政法治文化与常州地域文化相结合。形成独树一帜的财政法治宣传特色,用群众熟悉常州地域文化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法治财政精神,容易产生巨大的感染力量,使社会公众积极拥护和遵守财税法律法规。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方式,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从人海战术向科技战术、从传统模式向互联网模式转型,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传递快、覆盖广、渗透强的优势,提高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探索“互联网 财政法治宣传”行动。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5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措施及工作进展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化解涉法涉诉的有关工作方案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6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坚持法治思维,做到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的财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广大财政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打造依法行政,保障和谐财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全面实现“零跑腿”。近一年来,严格按照省、市、县“最多跑一次”的决策部署,落实政务服务网信息“八统一”要求,树立“五星级服务”意识,做好评价回访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将前期已经出台的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等具体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全面实现“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零上门”。完成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清理工作。紧紧围绕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简、流程优、材料减、时间压、次数少、平台建”的要求,锚定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省财政厅已公布的xx个办事事项,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发布的两次事项清单,结合县级财政工作实际,已经梳理财政、国资两批次合计xx个已成熟办事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促进xx县财政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财政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并对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管理方面作出补充意见。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流程,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认真开展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经业务科室反馈我局未订立相关行政合同。
今年我局根据县政府要求对执法人员库信息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监督局今年的年度计划非企业单位不涉及双随机检查,会计科、综合科等业务科室均已完成双随机检查。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
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我局已经出台《xx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将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由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已参照上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编制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目前我局尚未有重大行政决定。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我局聘请欧扬律师事务所董东丰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履行下列工作职责:参加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参与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理工作;参与重在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开展财政法治课题研究等工作。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根据县司法局通知在x省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提交执法主体确认信息,由县司法局统一公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则在省政府专门网站进行,及时完成动态调整。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xx本。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只有会计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审批一个事项,已通过x省会计管理云平台处理,实现无纸化办理,许可结果不但向当事人送达还推送x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二)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局配备执法记录仪、工作站各一台,并建有电子证据系统对音像记录进行存储。只是目前业务科室对音像记录使用不积极系统中尚未有音像记录。在局内网开辟“政策法规”专栏,供业务科室学习、参照。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xxxx年出台《xx县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由法规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已参照上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流程图,编制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目前我局尚未有重大行政决定。
(四)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市财政局涉企轻微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经征求业务科室意见后,转发了《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涉企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对企业会计类和政府采购类共计x个违法行为的xx个具体违法情节予以描述,并明确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但当事人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并在财政部门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今年尚未有不予处罚案件发生。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发文前明确公开属性,在拟制公文时,要在审批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主动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财政动态及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清单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监督;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向各级各界代表深入浅出解读财政预算数据;结合乡镇实际,对惠民惠农政策实施信息采取现场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开、公示,努力确保为大众提供便捷、实用、通俗易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类财政信息。
准确做好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并将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偿还情况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并按月将全县债务余额和债务化解情况报市财政局。
六、拓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渠道
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梳理和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涉及行政调解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梳理xx县财政局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xxxx年我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年未发生需要开展行政调解的争议。
完善问政平台和投诉咨询处理渠道,全年共受理、办结各类群众咨询、县长专线、信访案件等x起,已结案x件,无一引发复议及诉讼纠纷。
xxxx年行政复议情况:xxxx年未发生以局作为复议对象的案件。
xxxx年行政诉讼情况:xxxx年未发生以局作为复议对象的案件。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
为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随着《全县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xxxx-xxxx年)》出台,我局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根据人员及局领导的调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局的依法治理及普法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积极配合普法办工作。xxxx年顺利通过“七五”普法验收。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结合最新的财政政策、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等内容,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与各支部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领导带头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学习,及时学习时事政治和传达上级精神,并带头作中心发言、谈体会谈思路,不断增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集中学习。截止xx月底,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把宪法、法律列入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立三个支部学习管理组,实现在职党员全覆盖,引导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养成爱学习的终身习惯。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参加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财政人员以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培训等环节,边培训边普法,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等活动,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书籍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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